立法會三讀通過《2017年稅務(修訂)(第6號)條例草案》,主要目的是將「轉讓定價原則」納入《稅務條例》,以防止跨國企業利用各國之間的稅務差異,將利潤轉移至較低稅率地區。條例草案亦包括實施由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方案的最低標準。會計界梁繼昌指,條例草案相當複雜,令本港現行的簡易稅務條例變得繁重,但由於本港在2016年6月向國際經合組織承諾,會引入國際稅務原則,為了維持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必須履行承諾。
自由黨鍾國斌質疑,本港加入國際經合組織,需要負上一定責任,但並沒有獲得明顯利益,反而加重本地中小企的營運成本,促請政府檢視加入國際組織的必要性。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浩濂指,政府聽取立法會和業界意見後,已經對條例草案作出超過50項修訂,包括提高豁免企業的資產和收入下限,令受影響企業數目減少至一千多間,佔本地繳交利得稅的企業數目不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