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主席謝偉俊指,過去一年曾研究修改違規議員的懲罰機制,範圍涵蓋議員在立法會及會議內外的行為,委員會稍後再諮詢全體議員意見。對於立法會主席候選人是否需要作出國籍申報,謝偉俊指,委員普遍都支持在提名程序加入法定聲明,確立主席候選人的國籍和居港年期,委員會將繼續研究落實的形式。

《議事規則》在去年尾通過修訂,公民黨郭榮鏗、楊岳橋以及民主黨涂謹申要求謝偉俊在年度報告中,加入有議員強烈反對相關修改,並應該提及有法律意見認為降低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違反《基本法》。謝偉俊指,由於相關建議具爭議,難以詳述正反意見,已按照秘書處意見,中性處理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