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八號幹線沙田段工程失誤展開聆訊,審計報告揭示八號幹線其中一項隧道工程中,顧問公司在草擬合約時出錯,路政署審核時,遺漏了一項「施加一層厚度達170毫米的平滑噴漿混凝土」工序,導致合約條款和圖則有差異,承建商及後要加厚混凝土作為補救,並向路政署追討4370萬元。

路政署長鍾錦華指,工程合約非常複雜,包括二千多頁合約條款、一千七百多張合約圖則,及三千多份工料清單,實際操作上很難確保完全沒有疏漏,署方日後在審核階段會加倍小心。鍾錦華又表示,雖然承建商事後追討四千多萬,但該筆款項並非額外支出,即使顧問公司沒有出錯,工程費用亦會相應增加。帳委會成員林卓廷批評鍾錦華的說法不全面,指承建商在中標後才發現有額外工序,一定不會「老實地」按競爭性價格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