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高等法院,向因宣誓風波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追討合共約275萬元的議員薪酬及辦事處開支等,以及約23萬元利息。梁國雄說對行管會入稟感到莫名奇妙,重申他正就取消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行管會應該等待案件結束,才正式追討薪津。他說會諮詢法律意見,明天再詳細向傳媒交代。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4月曾經決定,在有條件下不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各270萬至310萬元薪津,但由於梁國雄拒絕接納建議,歸還已預支的營運開支,行管會因此決定向梁國雄展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