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指,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就追討議員酬金和營運開支事宜,向四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包括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提出解決方案,但梁國雄在限期前未有接納歸還款項建議,行管會決定向他展開法律行動。
行管會今年四月曾經決定,四人只須歸還預支津貼,在有條件下不追討四人的全數薪津,包括梁國雄要繳回19萬元,但梁國雄認為取消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上訴程序尚未結束,行管會應該等待案件結束才正式追討薪津,拒絕接納建議,行管會於是入稟高等法院,向梁國雄追討全數約275萬元的薪金津貼,連同利息一共接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