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渉及國家安全,應該馬上做,但強調未有立法時間表。被問到會否先推行普選行政長官再就23條立法,林鄭月娥說,《基本法》第45條訂明,普選行政長官是最終目標,可以是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後的事,如果要先行普選,邏輯上似乎行不通。

林鄭月娥又說,在改善與立法會關係上已很努力,包括尊重立法會議員、多出席立法會會議,以及逐項跟進議員的提問及建議,她說「跳探戈要兩個人」、「拍手要兩隻手掌」,正等待議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