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25億元撥款,成立學生活動支援基金,以及4600萬元款項,應付基金初期資金需求。政府表示,基金是支援有需要的學生參與學習活動,由於部份有經濟需要的家庭,基於不同原因,可能沒有領取綜援或書簿津貼,當局建議由學校自行訂定準則,識別經濟需要的學生,每名合資格小學生和中學生分別可獲350元和650元。
多名議員批評當局太吝嗇,金額不足以支付興趣班開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就指,已參考全方位學習基金的反應和師生負擔,釐定資助額,指活動不是越多越好,質素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