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就打擊俗稱「炒黃牛」的門票轉售圖利活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說會與律政司等部門考慮修訂《公共娛樂場所條例》,不容許任何人以高於門票本身的價值,售賣康文署場地門票。政府亦在文件提出,可以考慮一些行政措施,包括強制要求娛樂節目主辦機構實施「實名制」,並指內部認購門票比例的八成上限,有下調空間,但考慮演出業界對營商環境的憂慮後,不宜立即大幅度降低內銷門票比例,而應逐步下調。

民政事務局又指出,只要門票在自由市場有需求,門票轉售圖利活動就不會完全消失,單靠法律措施不能杜絕。國際上立法處理門票炒賣成效亦不一,會繼續聽意見,計劃明年第三季後向立法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