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旅遊業條例草案》,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合併旅遊業議會和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現行功能,統一規管旅行社、領隊及導遊。旅遊界姚思榮表示,旅議會和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均沒有執法權,以往遇到業界發起不合作運動,甚至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懷疑有內地領隊違規帶團等情況,兩個部門都淪為「無牙老虎」,成立旅監局相信可以填補現時的規管漏洞。
姚思榮又表示,旅議會既是總商會,亦是規管機構,定位為人詬病,形容為「兩面不是人」,無論如何公正處事都會招惹業界和消費者的不滿,他期望旅議會日後與旅監局發揮互補角色,日後面對突發事故,旅議會繼續及時對外發放資訊,做好危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