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一項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保護揭弊者,包括在職場上免受不平等對待、保障揭弊者及其家屬的人身安全等。提出議案的公民黨譚文豪表示,近年出現不少與公眾利益相關的事件,都是依賴商業機構或者政府內部人士揭密,當中民航處被揭發空管系統有漏洞後,表明會追究揭弊者,反映有立法的必要。
提出修正案的民建聯陳克勤認為,難以判斷揭弊者是否真心從公眾利益出發,法例可能會被一些立心不良的人濫用,建議在保障國家和公眾安全的情況下,檢討現行法例,相信同樣可以保護揭弊者。專業議政莫乃光則反駁,如果有人濫用法例,任意揭露商業機構或政府內部資料,將會承擔刑事責任,他質疑政府遲遲不願意立法保護揭弊者,並非真心想彰顯公義,而是「將問題掃落地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