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早前批評食安中心未有按承諾,為每一批日本進口食物進行輻射測試,海關代表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否認指控,解釋抵港船隻可以選擇透過電子系統或紙本提交貨物艙單,當中約八成五船隻會採用電子系統,因此審計報告誤以為食安中心會遺漏餘下一成五的船隻,但事實是海關會整合電子系統和紙本數據,再交予食安中心跟進。

審計報告又批評,食安中心人員在輻射測試過程中,程序與指引不同。根據指引,食物樣本只可以量度可食用部分,重量應為一公斤,但部分食安中心人員沒有去除食物樣本的非食用部分,例如帶子的殼,會影響樣本測試結果。食環署署長劉利群承認,相關情況並不理想,但解釋是由於機場環境所限,檢測時間很短,令職員無法按章辦事,署方會加強員工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