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說,政府無意擴大兒童發展基金弱勢社群兒童的目標儲蓄計劃,亦無意增加儲蓄計劃的配對額。羅致光回應立法會質詢指,參與基金計劃的10至16歲兒童,在兩年內每月儲蓄二百元,配合私人和政府配對,在第三年可運用儲得的14400元,進行個人發展。他認為計劃目標是扶助弱勢社群子女,不應與外國的嬰兒儲蓄計劃作比較。
提出質詢的民建聯蔣麗芸及葛珮帆,批評政府未有方式協助青年儲蓄實現人生規劃,要求考慮在兒童發展基金外,推行儲蓄計劃。羅致光表示,是否需要有關項目,可以日後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