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本月起接受「特殊需要信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時表示,考慮家長離世後,處理遺產等法律程序需時,為確保不會出現照顧空窗期,要求家長繳交至少20萬元按金,作為子女生活開支,當戶口款項用盡後社署就會接手,每宗個案都會有專人跟進。羅致光表示,明白目前計劃的設計並非最理想,但協助中產家長照顧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原意不變。

多名議員認同政策目標,但希望能調低年費。當局解釋,參考新加坡經驗,信託基金每年2.1萬的收費只是收回成本,初步估算每名個案經理可處理30宗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