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計劃提出私人草案,擴大《防止賄賂條例》的涵蓋範圍至行政長官,當局指政府正審慎研究,未能就草案提供確實意見,又指草案提議設立新的法定組織,處理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的事宜,涉及額外公共開支,觸及《基本法》第74條的規定,因此認為不宜安排在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
郭榮鏗回應說,政府對涉及額外公共開支理解過於狹隘,認為草案建議設立的獨立委員會人數極少,職能不多,負責行政支援的官員,按慣常做法都是由相關事務的官員調任或兼任,不會大量增加人手,也不會增加政府開支。他又指,如果政制事務委員會不批准討論草案,會在立法會大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