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行會決定就修訂《逃犯條例》,由原本涵蓋的四十六項罪行中,剔除九項商業相關罪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表示,相關安排未能令商界或公眾釋疑,因為部分與市民日常生活相關的罪行,包括重婚、墮胎、賭博等仍然包含在內,而且今次「特事特辦」剔除商業相關罪行,政府則需要與其他已經簽署引渡協議的地區,重新審議條文,可能會弄巧成拙,「牽一髮而動全身」。

胡志偉又指,政府以一種「霸王硬上弓」的態度,強行要在七月前通過修訂《逃犯條例》,質疑背後有不為人知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