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鄭若驊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回應終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電腦及手機犯案。鄭若驊指,很關注終院的判決,律政司和保安局正研究如何補充現行法律,法律改革委員會今年一月亦已經成立小組委員會,就電腦網絡罪行展開研究,法改會在2012年亦已經針對檢討性罪行發表諮詢報告,律政司會根據報告內容研究修訂相關法例。
鄭若驊又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是希望完善制度,令潛逃香港的逃犯得以移交,處理並堵塞現行漏洞,包括台灣殺人案。鄭若驊指,目前難以估計申請宗數,以過去五年為例,本港一共接獲32宗來自13個國家及地區的申請移交逃犯個案,港府批出8宗,反映律政司、行政長官、法院會就每宗案件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