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佔中案被告之一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判監八個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被問到如果有議員提出解除邵家臻職務的議案,會如何處理,梁君彥說言之尚早,要按既有程序、法律、議事規則、基本法作出決定;至於議員由於三個月沒有出席會議,以及沒有提供合理理由,而遭取消議員資格,梁君彥說過去從未試過,要等到事情真的發生,再參考各地做法及法律意見,才作決定。

至於佔中案另一名被告陳淑莊,說左腦有一個直徑4.2厘米的腫瘤,打算向立法會主席告假,梁君彥說過往亦有議員因健康理由請假,獲立法會主席接納,議員如果提供實質證明,當然算是合理理由。梁君彥說當然希望議會「人齊」,但如果有議員未能出席,對議會工作一定有影響,不過希望影響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