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計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賦權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機關,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或通常在港居住人士,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楊岳橋認為,草案可以避免港人被移交到缺乏公平審訊和人權保障的司法管轄區,解決目前《逃犯條例》修訂的政治爭拗,也可以處理台灣個案,他促請政府撤回目前《逃犯條例》的修訂,採納他的草案。被問到會否草案會否欠缺追溯力,未能處理台灣殺人案,楊岳橋就指,草案並無改變謀殺的定義,不涉及改變現有的法律原則,沒有將原本合法的事變得不合法,認為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

不過,民建聯周浩鼎不同意,強調香港的刑事法例不具追溯力,楊岳橋的草案並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如果引入追溯力,將會是顛倒現行制度,產生代價會更大,認為目前按政府提出的草案處理會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