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提出海外專科醫生豁免實習期新方案,海外醫生考獲執業試後,在醫管局、衞生署或兩間大學醫學院,做滿一年半全職臨床工作,就可以豁免實習期,但臨床工作必須在醫院進行,醫學會又提出在衛生署工作的海外醫生,可借調到醫管局工作,以滿足有關要求。民建聯立法議員蔣麗芸認為,衛生署醫生借調到醫管局工作的做法不可行,並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有關醫生的酬金由哪個機構支付,以及醫管局未必有空缺和額外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