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匯報工作,表示《競爭條例》自2015年12月生效以來,收到及處理超過3500宗投訴和查詢,當中200宗經初步評估個案,有一成半進入深入調查階段。競委會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表示,雖然法例未有監管電訊業以外的收購合併活動,但競委會已主動接觸政府部門,希望當局檢視國泰收購香港快運,是否要滿足牌照要求。

至於目前《競爭條例》並不容許提出私人訴訟,當局表示,《競爭條例草案》最初是容許私人訴訟,但在立法會審議期間有意見擔心機制會被大企業濫用,之後才刪除相關條文,當局會檢視法例有否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