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一名本港女子在台灣被殺案,遭台灣當局通緝的死者前男友陳同佳,早前在本港承認四項洗黑錢罪,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29個月。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案件的進展減低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時間壓力,但立法會審議法案的時間,也不應取決於單一案件,認為議員要善用時間審議,不應浪費時間發洩情緒。她又指,昨日民陣發起反對修例的遊行,參與人數並不少,當局應該重視市民的憂慮,詳細解說可移交罪行的執行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