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完結,保安局長李家超對進度感到極度失望和遺憾,指會議經過兩小時討論,連選主席程序都未進入。被問到會否考慮直接將條例草案提上大會,他說希望與以前審議一樣,按一般程序,在法案委員會處理複雜的法律問題。
李家超希望委員會盡快展開務實工作,政府團隊包括律政司的法律專家,會與議員在移交疑犯方面交流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議員可提出修訂,如果符合修訂目標,並能減少社會疑慮,政府會認真考慮。李家超重申修例時間緊逼,涉及台灣殺人案的疑犯最早十月釋放,因此要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修例,否則本港便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引渡程序,及類似嚴重案件形成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