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連續兩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主持會議的議員涂謹申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他是按照議事規則主持會議,適當處理有需要回應的意見,例如利益申報問題等,假如認為處理時間長,只是因為民主派議員的確能提出適當規程問題。涂謹申認為建制派建議透過內委會,直接安排石禮謙主持會議的做法並不公道,亦可能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引起司法覆核。涂謹申又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傲慢,拒絕就修例與民主派會面。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在本台節目說,將在星期六下午召開特別會議,處理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主席的選舉程序,及決定開會時間。李慧琼指,內會是有絕對權力決定如何處理法案委員會,亦有足夠法律基礎,向法案委員會作出指引。她認爲建制派做法溫和,强調只是想展開審議,並不是要繞過法案委員會處理逃犯條例,亦不是想解散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