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向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委員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在今日中午前回覆,是否同意執行內務委員會的指引,由建制派石禮謙負責主持會議。內委會主席李慧琼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法案委員會舉行兩次會議後,仍然未選出有主席,情況從未發生,強調涂謹申只是主持會議選舉主席,不能越權處理選舉主席以外的事,因此秘書處的做法合理,又指她作為內委會主席,只是處理是否發出指引,並沒有向秘書處發出指示。李慧琼強調,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法案委員會應盡快展開審議條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