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秘書處,去信全體委員,通知第三次會議的日期改為今個星期六上午,過半委員書面同意採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由石禮謙主持會議。秘書處指,收到60名委員回應是否採納內委會指引,當中36人表示同意,24人表示反對,其中23人建議召開會議以討論是否採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但有33人反對。

在過去兩次會議負責主持的涂謹申隨即去信全體委員,指由於有委員反對書面傳閱,因此決定下午的會議如常舉行,並在會議上決定是否採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