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主席劉健儀在本台節目表示,由民主派選出擔任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涂謹申所召開的會議,無秘書處支援亦無秘書處的會議紀錄,並非正式會議,只是議員間的非正式會議。她認為若法案委員會成員對選舉主席有意見,應參與由建制派石禮謙主持的會議,再討論選舉主席安排。至於內會能否指定某位議員主持法案委員會,劉健儀認為,應由內會主席提出說服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