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委會就是否通過上次會議議事規則出現爭拗。公民黨譚文豪提出,會議紀要中有「部分民主派議員」的字眼,質疑秘書處是否以議員政治立場區分,亦有議員質疑紀錄內容有誤,要求容許提出書面陳述更正,下次再表決。內會主席李慧琼最終決定以記名方式表決,最終通過會議紀要。
其後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對秘書處失去信任,要求今次會議以逐字方式記錄。多名建制派議員認為做法浪費秘書處資源及時間,最終表決後動議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