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多名議員計劃就《國歌條例草案》提出修訂,政府表明不會支持。其中,民主黨胡志偉建議,刪去可以將檢控時限延長至兩年的條文,當局認為違法個案可能會涉及大量人士或網上行為,調查及搜證要較長時間,修訂將影響有效執法。許智峯就提出刪去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罰則,刪去有關國歌教育的條文,以及刪去將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列為須奏唱國歌的場合,當局就認為是不符合立法原則,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社會對教育學生尊重國歌亦沒有異議,而目前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已經包括奏唱國歌的環節,司法機關亦對草案不持異議。

另外,尹兆堅建議刪去立法會宣誓儀式須奏唱國歌,當局就指相關條文是參考全國性法律《國歌法》的內容,因應香港實際情況調整後草擬,充份反映《國歌法》的立法原意,反對要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