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立法會議員在交通事務委員會上,關注政府建議修訂《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容許患者攜帶含有壓縮氧氣的自用醫療氧氣瓶上專營巴士,但限制每架巴士只能有兩個不超過5升氣體的氧氣瓶,認為是難以操作,並可能會引發患者與司機爭執。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說,諮詢過消防處,考慮到安全問題,認為限制兩瓶的數量合適,指並非擔心車上有火花引發爆炸,而是考慮氧氣瓶的活閥有機會彈出,強調無法逾越《危險品條例》的要求,亦不能純粹從公共交通的角度考慮,承諾會再與保安局及消防處商討。他又說,已經同專營巴士營辦商研究,會採取方便司機掌握車上氧氣瓶數量的做法,包括要患者上落車時告知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