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建制派石禮謙就《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尋求指示的信件,但民主派指立法會秘書處以書面決議方式決定由石禮謙擔任會議主持,不合規程,他們不承認石禮謙可以舉行主席選舉,認為信件的內容出錯,不應納入議程。石禮謙就指民主派忘記自己也有參與秘書處的書面決議,批評民主派輸打贏要,又指如果民主是由少數決定多數,就是沒有真理。
內會主席李慧琼就呼籲議員不應再糾纏過去的情況,相信更多爭論也不會有結果,希望議員尊重內會早前會議和大部份議員的決定,討論審議修例的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