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指,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立場一致,要為廿三條立法創造有利條件,但目前的政治現實下,距離這個目標愈來愈遠,令這件事更難做。
她又提到,自己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無意批評以往政府的決定,指兩人都無離開過政府。她又指,逃犯條例修訂和廿三條立法性質不同,修例是為彰顯法治,聯合其他國家打擊罪行,不希望香港成為罪犯逃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