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時表示,政府原本計算過修訂逃犯條例有足夠時間,可以經法案委員會審議,估計時數可不少於審議一地兩檢的100小時,至於在兩年內抑或三個月內完成,就視乎大家的決心,但事態發展已令政府失去六星期時間。
她又指,政府對修例並無死線,但如果要處理台灣殺人案,修例未能及時完成的話,疑犯就會逃之夭夭,政府亦再沒有能力可以拘留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