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在立法會表示,政府過去三年對政府部門租用輕型貨車的服務,進行4000次不定時巡查,並未發現有違規、不合法或不合理使用的情況,而政府物流服務署亦暫未收到有關不當租用輕型貨車的投訴,強調如果有人違反相關指引或政府守則,部門會對涉事員工採取適當行政措施或紀錄處分。
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則質疑,當局無可能在4000次巡查中都發現不到違規行為,反問政府巡查方式是否有問題,或者是否有人員失職。劉怡翔回應指,可以考慮檢討巡查指引或方式。他舉例指,海關有時要租用輕型貨車,運載與限奶令有關的奶粉;食環署執勤時,亦可能要運送少量工具、物料和宣傳海報等。政府會考慮設立公眾投訴熱線,若司機或承辦商有疑問,可向租用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