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周五將召開4.5小時的「特長例會」,討論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未來路向,財委會因而要取消會議。議員提出不同方案,民建聯周浩鼎提出,要內會撤銷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決定。新民黨葉劉淑儀和容海恩亦同意終止法案委員會的工作,不反對政府將草案直接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認為,要探討在大會恢復辯論時,暫緩執行部份議事規則,令議員和官員可以更自由討論法案,主席梁君彥亦應考慮酌情處理議員提出修訂的預告期,以便議員能因應官員最新的回應,提出修訂。

民主派就聯署發信,對政府決定繞過法案委員會,表示最強烈憤怒和遺憾,認為是剝奪議員審議法案權力,漠視市民和國際社會的憂慮,應該讓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修例。熱血公民鄭松泰就要求以內會和立法會的名義,去信當局要求撤回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