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經過17次會議,完成審議《國歌條例草案》,以27票贊成,12票反對,支持將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否決以委員會名義代民主派議員提出的所有修訂,但議員仍可尋求以個人名義在大會提出修訂。在會議尾聲,民主派議員關注草案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的時間,會否排在《逃犯條例》修訂之前。人民力量陳志全就要求當局承諾會立即將草案提交大會審議。自由黨張宇人就嘲諷說民主派突然希望加快審議,「100歲不死都有新聞」,又指民主派不妨坦白說希望用《國歌條例草案》在大會拉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就表示,欣賞民主派議員希望草案早日通過。他在議員多番追問下,都未有透露具體時間表,只是表示當局也希望盡快完成立法,以議員今日的表態,相信草案在大會審議的時間不會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