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經過17次會議,完成審議《國歌條例草案》,以27票贊成,12票反對,支持將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否決以委員會名義代民主派議員提出的所有修訂。
在會議尾聲,民主派議員關注草案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的時間,會否排在《逃犯條例》修訂之前,被建制派揶揄態度忽然改變,質疑民主派想借草案拉布,拖延《逃犯條例》修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欣賞民主派議員希望草案早日通過,但未有透露時間表。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會在下月14日向內會提交報告,意味草案不會排在下月12日提交大會的《逃犯條例》修訂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