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本台節目表示,本港仍有個別商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亦有部份商會支持政府修例,認為修例是應該要做。張建宗說,社會上有人因為對條例認知不足,或者出於真正誤解,甚至「蓄意」誤解,而反對修例,強調本港有極之活躍的傳媒監察政府,形容司法制度是「勇猛的獨立」,所有逃犯移交個案都會在陽光下接受審理,透明度相當高。
保安局長李家超強調,只有在兩地都有的罪行,即是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才能夠移交逃犯,因此記者採訪,以及在本港出售禁書等的行為,都不可能成為移交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