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將《逃犯條例》修訂下月12日在大會恢復二讀,她感謝支持的議員,形容政府將法案「直上大會」的決定艱難,但不會開了一個先例,今次是因為前所未見的極端原因,否則政府不會這樣做。林鄭月娥承認,所有條例經過法案委員會討論,會更符合社會利益,但她很高興政府的行動得到大多數議員的理解和認同。
林鄭月娥重申,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是要達致兩大目標:即處理台灣殺人案以及填報制度的空白和漏洞,當局會繼續開放聽取各方意見,整合在下月的立法會會議上一併作回應,但指出有部分提出的建議,可能會對本港司法制度帶來更大衝擊,所以未能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