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搶走政府職員手機,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全部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其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罰款3000元,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罰款800元。


許智峯在判刑後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被問到今後是否不再作出犯法行為,包括搶手機時,他說不會因為今次案件而退縮,放棄在議會內外抗爭,指抗爭有多種方法,不排除用任何方法,但他會檢討,用較好的方法,保證不會令支持者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