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今年第四季立法規管,包括航拍機在內的小型無人機操作。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按風險水平進行規管,如果無人機重量不超過250克,毋須事先取得民航處批准;如果重量不超過7公斤,亦毋須批准,但操作人必須註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最低保額要有500萬元等。如果重量介乎7公斤至25公斤,必須事先取得批准,操作人須接受培訓和考核,並要提供額外設施,例如電子圍欄、安全防護保障裝置等,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額最少要有1000萬元。另外,當局亦建議賦權民航處長,可基於航空安全、緊急、保安、預期有大量人士聚集等理由,劃定禁飛的限制區。
如果有人違反規定,可被作出警告或撤銷批准,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