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政府應該檢討是否延後11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謝偉俊在報章專欄,回應民主派質疑實施《緊急法》可能違反《基本法》,認為何謂「緊急情況」、「危害公安」,是特首個人決定範圍,即使部份《緊急法》條文可能牴觸太平盛世下受《基本法》保障的人權,也未必會被法院隨便推翻。謝偉俊又說,當局應檢討是否延後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認為一日騷亂未平,恐怕選舉會因各種不同陣營的助選活動,引發無休止的互相攻擊以至暴力事件,選民亦難以平心靜氣作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