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去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舉主任取消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的參選資格,是程序不當,裁定周庭的選舉呈請勝訴,同時裁定現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並非適當地當選。
高院法官周家明在書面判辭解釋,周庭有簽署擁護一國兩制的確認書,即使選舉主任不接納她是真誠擁護基本法,亦應該給予機會周庭解釋,而非直接剝奪她的參選資格,認為是違反程序,不能有效保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參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