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她其後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裁定劉小麗勝訴,九龍西補選的當選人陳凱欣非妥為當選。

在立法會,陳凱欣原定要動議延長多條附屬法例的審議期限,民主派議員質疑她已經被法庭裁定失去議員資格,不應該再在議會上發言。陳凱欣表示,任何法律程序都有上訴期限,立法會早前亦面對過同類型情況,秘書處應了解她的任期是否去到上訴期屆滿為止。代主席李慧琼決定暫停會議,諮詢法律顧問意見。陳凱欣之後步出會議廳,未有進一步回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