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正辯論民主派議員提出的21項修訂,包括提出減輕罰則、不得將宗教儀式列為必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將國歌創作人生平列入國歌教育等。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由於部份議員在上星期行為極不檢點,又多次提出程序問題,會議要多次暫停,令二讀程序用多了6小時,因此他決定將辯論修訂的環節縮減至10小時,三讀程序用6小時,預計明日草案可以三讀表決,呼籲議員善用時間。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強烈抗議,批評梁君彥無理壓縮議員辯論時間。公民黨郭家麒一度提出要休會辯論政府計劃放寬跨境人流的措施,梁君彥認為無迫切性,拒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