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正辯論民主派議員提出的21項修訂,包括提出減輕罰則、將國歌創作人生平列入國歌教育等。工黨張超雄提出的修訂,刪除草案中所有罪行,他表示希望將草案去刑事化,強調尊重不是強迫出來,但主席梁君彥以修訂牴觸草案原意而未有批准。
經民聯張華峰指自己是中國人,尊重國家是應有之義,批評民主派將草案妖魔化,呼籲他們不要攬炒國歌法。梁君彥已經編訂審議時間表,預計草案在明日可以三讀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