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中午三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和議會陣線朱凱廸,分別嘗試走到主席台前,在保安攔阻期間,跌出和潑出惡臭物體,會議要暫停。兩人表示是有機肥料,目的是要阻止草案通過。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強烈譴責兩人行為,指他們以流氓行徑和骯髒手段,令會議中斷,剝奪議員發言權利,他們在疫情肆虐下仍作出不衛生的行為,威脅工作人員和議員的健康,期間有立法會工作人員受襲,極有可能已構成刑事罪行。他又指,如果復會後再有混亂,不排除會要求主席梁君彥不再辯論,立即表決草案。
民建聯葛珮帆認為,兩人阻礙會議進行,又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涉嫌違反特權法;又指他們不擇手段阻止草案通過,也涉嫌違反誓言。工聯會郭偉强就質疑,事件中有其他同黨,又促請議事規則委員會對議員不當行為,制訂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