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商討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改組事宜,並建議向委員會非官守成員發放酬金,其中每名本地成員每次出席會議獲發215元;每名非本地成員每年發放約16.5萬元酬金。

金融界的陳振英關注,非本地成員來港開會的機票及酒店等開支會如何處理。教育界葉建源關注,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改組後,如運作方式與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不一,非本地成員的酬金是否應參照教資會。教育局長楊潤雄指,非本地成員每次來港開會的費用會由委員會支付,又指根據教資會與海外專家的意見,非本地成員的酬金屬可接受,強調有關金額並非購買服務,而是向成員表達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