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表示,去年六月至今多項公共設施受破壞,包括交通燈、閉路電視鏡頭、圾圾桶及回收箱,亦有60公里欄杆被拆除,2.2萬平方米的行人路磚被拆走,復修和重置費用超過6600萬元。

陳帆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警方會因應行動需要,調派人手,特別針對嚴重暴力、罔顧可能引致嚴重人命傷亡的案件,例如縱火、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向路軌投擲物件及從高處向主要幹道和隧道口拋下雜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