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張建宗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司法機構去年處理368宗針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投訴,當中大部份是與司法或法定決定有關,10宗與法官行為有關,但並無沒有任何證明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屬實或部分屬實的投訴。

張建宗表示,根據司法獨立的原則,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投訴,如果有不滿,可以提出上訴、覆核或相關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