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提早提取強積金、豁免或暫停供款,或以強積金作為借貸擔保等建議,現階段不宜推行。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建議,容許收入大減的企業僱主及僱員,申請緩繳部份或全數強積金供款3或6個月,以及容許停供強積金六個月。

許正宇書面回覆質詢,指目前法例亦沒有暫停或緩繳強制性供款的安排,建議將涉及修改法例,又指有關建議不僅減少僱員的退休保障,支援亦有限,不能針對目前的根本性經濟及失業問題。